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发挥商会桥梁、纽带和助手的作用,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2.发挥商会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鼓励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围绕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3.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切实帮助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4.做好会员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推荐工作,积极推荐其在各级人民政府中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职务;
5.鼓励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做到致富不忘回馈社会;
6.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7.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企业会员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8.加强与境内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界经济人士的联系和交流,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并协助地方政府和非公有制企业外出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
9.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出地区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0.有计划地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并注意培养和造就一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乐于奉献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11.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商联召开的有关会议以及举办的有关活动,完成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承办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