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权利下放。把社区范围内公益事业决定权、居民活动组织权下放到社区委员会,增强社区委员会管理社区公共事务、解决社区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两委会议事制度和居民议事制度等与社区自治密切相关的制度,在制度中明文规定凡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社区委员会均须按照事前征求意见、事中充分民主、事后总结汇报的程序进行处理。对于比较紧急的事情,可以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先解决问题,后补办手续,做到公平和效率兼顾。三是社务定期公开。充分发挥社区宣传栏的窗口作用,把社区开展的主要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社区中的先进人物事迹等图文并茂地展示出来,增进广大居民对社区现状的了解,提高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 |